谈谈警察的
“小事
”,说说群众的
“大事
”
【身边警事】是根据高密公安真实案例采编而成带给你不一样的精彩分享。
身边警事
低碳环保的公共自行车已是高密城内一道靓丽的风景线,既方便了市民出行,又提升了民生质量,谁会想到有人想把这个方便带回家据为己有呢?
2
月
8日
9时,交通派出所辖区群众曹某报警称,
2月
7日
17时许,自己放在振兴街一建公司门口的公共自行车被盗。值班民警迅速赶到被盗现场进行勘查。
经调查得知,曹某刷卡后未及时取走自行车,而是转身去亲属办公室取手套,当戴好手套出来取车时,发现该公共自行车已经被盗。民警立即兵分四路按照振兴街的走向展开调查,一边走访沿街门头,一边通过民用监控和天网监控寻找嫌疑人的轨迹。
8个小时后,民警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城东某小区。民警马不停蹄地又在该小区展开走访调查。很快,民警将盗窃公共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落脚点查获,并在其家的储藏室找到了被盗自行车。嫌疑人付某归案后,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现付某已被行政拘留十日,并处五百元罚款。
民警提示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
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
5日以上
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
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
10日以上
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
1000元以下罚款。
编外话:
古人有语
: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价值虽小,莫存贪念,心自作祟,身陷囹圄。
小编给您算算,一辆自行车也就是千了八百的,被逮着了,罚钱就算了,还要去里面蹲段日子,这么大的人了,去里面走一遭,也不光彩吧!希望看到此条信息的网友能以此为鉴,以后见到有忘记取自行车的,请拨打一下公共自行车管理处的电话,如果遇到上面这种行为能勇敢的站出来制止,制止不了就报警!咱高密人都有义务参与美好高密的建设。
信息来源高密公安微信公众号